超細干粉滅火器分類(lèi)的定義
超細干粉滅火裝置分類(lèi)的定義:
根據GB16668-2010標準,干粉滅火系統可分為:a)氣瓶式干粉滅火系統,b)儲壓干粉滅火系統,c)氣動(dòng)干粉滅火系統,GB50347-2004和DB37 / T1317-2009只有三個(gè)定義:全驅式滅火系統,局部應用滅火系統和預制滅火裝置。預制滅火系統的標準太簡(jiǎn)單了。例如,GB50347-2004:預制滅??火系統應符合下列要求:滅火劑的儲存容量不應超過(guò)150kg。管道長(cháng)度不應超過(guò)20米。工作壓力不應超過(guò)2.5Mpa DB37 / T1317 -2009標準:預制滅火系統應符合下列要求:滅火劑的儲存容量不應超過(guò)150kg。管道長(cháng)度不應超過(guò)50米。工作壓力不應超過(guò)2.5Mpa。這兩個(gè)標準僅在管道長(cháng)度上有所不同,并且未列出預制件。滅火系統型號,DB37 / T1317-2009標準中所述的標準說(shuō)明:“預制滅火裝置是制造商按照規定的型號預制的滅火裝置,如柜式超細干粉滅火裝置,滅火裝置和管網(wǎng)滅火與系統相比,滅火劑用量相對較少,滅火劑運輸管道相對較短,保護范圍也較小。本規范規定了此類(lèi)滅火裝置的應用范圍和適用范圍。系統的定義僅由滅火劑量指定。如果分析管道長(cháng)度,壓力儲存式滅火系統應在預制滅火系統的范圍內。由于儲壓式滅火系統無(wú)后續驅動(dòng)壓力,滅火劑輸送管不宜過(guò)長(cháng),但由于GB16668-2010標準未對超細干粉滅火系統的填充能力作出任何規定壓力儲存式滅火系統,據我所知,目前市場(chǎng)上已有一種灌裝式儲存式干粉系統。超過(guò)150公斤的規格,如果它只是一個(gè)基于儲存壓力類(lèi)型的預制滅火裝置,它也是不準確的,柜式超細干粉被熄滅。雖然該裝置具有少量滅火劑,但它被指定為預制滅火裝置。但是,柜式超細干粉滅火裝置還有兩種儲存式和氣缸式,這使得設計人員難以確定其結束。哪種形式的滅火系統是預制滅火裝置。據筆者認為,由于驅動(dòng)氣體和超細干粉滅火劑儲存在同一容器內,儲存式干粉滅火系統不能制成大容量。雖然根據管網(wǎng)的計算方法,管道可能超過(guò)50米,但可能超過(guò)滅火劑量。它也可以達到500千克(甚至更大),但由于后續注射力不足,應規定滅火劑量小于300千克,它直接定義為預制滅火系統,有利于設計師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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