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和驗收基于: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2005
氣體滅火系統的建設和驗收規范GB50263-2007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93-93(2010年版)
氣瓶檢驗,與容器有關(guān),查明容器的有關(guān)規定在規范中。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2005與容器相關(guān)規定
4.1.2儲存容器,驅動(dòng)氣體儲存瓶的設計和使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氣瓶” “安全監察條例”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shù)監督條例”。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93-93(2010年版)
5.1.1.2儲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填充系數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執行氣瓶安全監管規定。
“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中有關(guān)容器的規定GB50263-2007
8.0.9低壓碳的維護管理二氧化碳滅火劑儲存容器應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shù)監督條例”進(jìn)行;鋼瓶的維護和管理應按照“氣瓶安全監督規程”進(jìn)行。滅火劑管道的壓力試驗周期應按照“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監督條例”進(jìn)行。
查看氣瓶檢驗條款中的“氣瓶安全監督規定”。
查看“氣瓶安全技術(shù)監督規定”,TSGR0006- 2014第7.4.1節:
氣瓶檢查cycle不得超過(guò)本條規定。
7.4.1.1鋼制無(wú)縫氣瓶,鋼制焊接氣瓶(注7-1)鋁合金無(wú)縫氣瓶:
(1)含氮氣,六氟化硫,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測試一次,純度為99.999%或更高的非腐蝕性高純度氣體;
(2)氣瓶材料含腐蝕氣體,潛水氣瓶和氣瓶的氣瓶通常與海水接觸,每1年檢查一次;
(3)其他氣體氣瓶每3年檢查一次。
第一個(gè)含有混合氣體的氣瓶,檢測周期應根據混合氣體中檢測周期最短的氣體確定。
根據第(3)條,裝有七氟丙烷的圓筒,每3年測試一次。
這是對的嗎?
注意“氣瓶安全技術(shù)監督條例”和TSGR0006-2014 1.2范圍的內容:
檢測,維護?不使用?
技術(shù)監督條例,TSGR0006-2014,以下文件:
本次修訂還闡明了滅火器和長(cháng)管拖車(chē),管的氣瓶的設計和制造根據本程序捆綁容器或大容量電子氣體氣瓶:
(1)對于氣體滅火器,根據公安部目前的消防設備管理模式,本程序僅適用于滅火器氣瓶的設計,制造,使用和定期檢查仍按照公安部的有關(guān)要求進(jìn)行;
公安部是否有任何要求?我在網(wǎng)上找到它并找不到它。請注意通知。
建議:
消防系統中的氮氣瓶組每5年檢查一次參照第(1)條。
七氟丙烷,二氧化碳,惰性氣體滅火(IG541等),干粉滅火等滅火氣瓶,定期檢查不在范圍內本條例可以參照第(3)條實(shí)施。該建議受當地主管部門(mén)的規定約束,最多不超過(guò)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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